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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一個醫師也是人的道理。記得十幾年前,我應邀出席立法院一場醫師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公聽會,當時,我是這麼說,「如果現在衛生署和勞委會的官員說出一個道理,認為醫師可以像機器一樣廿四小時,甚至於值班遠超過廿四小時還繼續工作是合情合理,那我也只能接受醫師排除在勞基法保障之外了」。現場的衛生署官員跳針似的重複闡述保障病患就醫權的論調,無法適用勞基法工時規定的理由,不外乎醫師工作特殊,萬一開刀超過八小時不願意加班怎麼辦?而有些官員則始終保持沉默,擺了一副「站關山看馬相踢」的姿態。http://news.ltn.com.tw/news/opinion/paper/829781
最近更新: 201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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