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中,有一個「學務處或輔導處於必要時……在學務處或輔導處人員指導下,請學生進行合理之體能活動」的規定,而這個以「體能活動」為名的「特殊管教措施」,在各校的實際施用上,既不是用在「明顯不服管教,情況急迫,明顯妨害現場活動」,施用者也通常不是「學務處或輔導處」。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60906/37372437/%E6%95%99%E8%82%B2%E9%83%A8%E6%80%A0%E6%83%B0%E5%AD%B8%E7%94%9F%E7%97%85%E5%8D%B1%E4%BA%86%EF%BC%88%E9%99%B3%E5%BF%97%E9%81%A0%EF%BC%89

最近更新: 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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