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總統府年金改革會議中,極為關鍵的爭議,尤在溯及既往及信賴保護的議題。針對此一問題,在貴報星期專訪中我已指出:所謂不溯及既往,是指已領給付縱有不當得利的疑慮,應不再繳回;但新法實施後,既有年金請領人都應適用新法規定。副總統、行政院長及年改會執行長林萬億政務委員,亦有相應之論述。

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1058716

最近更新: 2016-12-05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