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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近期認定僱主以LINE在下班時間或假日交辦工作,勞工確有加班事實,每則訊息至少算1分鐘加班,成為國內首例勞工以LINE對話紀錄申請加班費成功案例。2013年國內亦曾出現員工以LINE請假,嗣後被認定不算完成手續,法院並判決依「受僱人請假規則」,受僱人請假時雖只須事前以「口頭或書面」敘明即可,然員工透過LINE告知僱主請假,後續仍應完成公司所規定的完整請假手續才行。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70314/37582091/%E7%94%B1LINE%E6%B4%BE%E5%B7%A5%E7%9C%8B%E5%8B%9E%E5%8B%95%E6%B3%95%E8%A6%8F%E7%9A%84%E6%95%B8%E4%BD%8D%E5%8C%96%EF%BC%88%E9%83%AD%E6%88%8E%E6%99%89%EF%BC%89

最近更新: 2017-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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