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觀點

據呱吉本人在ptt上的留言,他認為自己的影片只是單純的「戲謔仿作」(parody),並沒有要攀附商標的意思;況且他的點閱率及粉絲數高出空中英語教室許多,又何必要攀附。有網友提出谷阿莫的案子與本案作為比較,但實際上,谷阿莫的案件問題在於「著作權法上的戲謔仿作」,而本案的問題則在於「商標法上的戲謔仿作」!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321182

最近更新: 2018-01-26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