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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騰已久的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GDPR)正式於5月25日生效實施,其規範內容不管是被遺忘權、超高額罰款、跨境資料傳輸…等,終極目標可說只有一個:把個人資料的掌控權交還給個人,要求企業蒐集、處理、儲存、利用個人資料,均需充分告知個人、取得個人(資料主體)同意或於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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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 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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