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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國際人權日隔天不到廿四小時內,十二月十一日凌晨三點到五點間,台北市警方於自由廣場進行兩次驅離行動。誇張的大批警力,將集結於自由廣場陳情的圖博朋友及野草莓們,依集遊法命令解散。警備車先將不諳中文、聯繫不便、身無分文又不熟路況的圖博朋友,半夜「丟」到大湖公園、南港及關渡等偏遠地點;接著再度集結,以不符合比例原則的警力,將廣場上的野草莓們架上警備車、載往台大「丟包」,並將同學原先要自行整理帶走的物資當廢棄物處理。這些違反正當程序及比例原則而公然蔑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作為,實在令人髮指!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8/new/dec/15/today-o3.htm
最近更新: 2008-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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