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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11-02-11
馬政府以為:藉由經濟面的互動,可以增加兩岸信任,降低兩岸敵意,使兩岸得以和平繁榮共存。若在中國願意與台灣共存的前提下,這樣的命題不能說是錯的。但問題在於:中國並沒有這樣的想法,六十餘年來,中國意圖併吞台灣的方式與手腕雖有所更動,但其決心始終並未改變。馬政府就任後,與中國簽訂ECFA大幅加速兩岸經濟面上的互動,姑先不論此一協議對台灣經濟安全的後遺症如何,中國對台的軍事準備未有一絲一毫的放鬆已足以說明中國對台灣的敵意並沒有降低,羅賢哲案更是中國積極滲透瓦解台灣國防的作為之明證。如果經濟面的善意互動,無法換得中國降低敵意,那馬政府「先經後政」的線性思考就是一種危險的邏輯。
國安局與國防部先後警告:在馬政府執政後中國謀我之諜報舉措反而日增,這是意料中的趨勢,只不過馬政府的對中戰略間接加速了這種趨勢。過去,台灣情報單位向以「台灣中國同文同種,台灣可以比其他國家更容易掌握中國情報」云云向外國情報單位自誇;但現在,這反而台灣情報單位的罩門。中國在國力崛起後,現在可以買通更多產學界人士協助情蒐,可以用更高的酬勞引誘我方情報人員叛節,可以用更多的偵照衛星觀察台灣的軍事部署,可以用更多的網軍竊取台灣的機密資訊。對台灣的情報單位而言,優勢不再,挑戰與威脅日增。
用間滲透,使用手段非財即色。當不符潮流且深具黨國思想的忠貞考核廢殆後,包括總統府、國安會(含國安局)、國防部、外交部、陸委會等國安機關(及其協助機關如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的保防風險逐漸增加,除了國安局外,其他單位均無積極的反滲透與反情報作為。現行通用的「特殊查核」機制僅略具身家調查之功能,而且有「查」難「核」──受查核人縱有接受查核之義務,但除法務部調查局,多數查核單位並無可動態持續追縱受查核人查核事項之權。各機關均無「接密等級」之規範,機密文書資訊缺乏防護,機敏單位都可以長驅直入。單以此而言,無有效的「特殊查核」與「接密等級」機制,讓羅賢哲少將能夠隱藏收受的洩密報酬,讓羅賢哲少將能夠自由地影印機密文件。而這兩種基本的嚇阻措施,國防部內連都付之厥如。
羅賢哲少將間諜案突顯了馬政府在對中戰略層級上的天真以及保防安全上的漏洞,也破解了認為與中國親近和解就可以換得兩岸關係上「和平紅利」的迷思。面對馬英九政府方向錯誤的對中戰略與千瘡百孔的國防安全,台灣人民應該嚴肅思考這般三軍統帥的適任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