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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2012-06-19
選擇性的歷史觀 消失的為官價值
2004年民進黨執政時,我曾就白色恐怖及台灣的族群議題向行政院院長提出質詢、要求釐清真相,推動族群和解。坦白說,轉型正義由民進黨推動比較沒有包袱,但是我們執政時的確做得不夠。2012年4月6日正值馬英九總統前往慈湖謁陵後,我同樣針對轉型正義質詢陳冲院長及龍應台主委。
根據「戒嚴時期不當判亂及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的資料,目前核定補償的人數6913人、案件有7620件,補償金額超過193億元,其中本省籍佔3857人,外省籍有3056人,但是實際受難的人數可能更多。根據國防部有案的口卡有一萬三千多人、根據龍應台「請用文明來說服我」一書中引用的數據更高,被槍斃者有四千多位、受難人數高達十幾、二十萬人,連同株連的家屬及親友統計更高達上百萬人。龍應台在書中提到,「倉皇渡海的國民黨是一個對自己完全失去信心的統治者,對自己沒有信心的統治者往往只能以強權治國。風吹草動,「匪諜」無所不在,左派的信仰者固然被整肅,不是信仰者也在杯弓蛇影中被誣陷、被監禁、被槍斃、被剝奪公民人權。」但是在這麼多的受害人當中,誰要為這段歷史負最大的責任呢?
文建會曾在2010年邀請積極推動轉型正義的德國人權學者及博物館專家來台交流,他們在參訪六張犁白色恐怖公墓、中正紀念堂後,提出質疑:如果在德國,像六張犁這種具紀念性的墓園,學校會帶學生前來瞻仰憑弔並進行環境維護,而不是任其髒亂。德國學者又去中正紀念堂參訪,他們提到:從牆上的文字看,會讓外國人以為蔣介石是遵從三民主義民主價值的偉大領導者;再看其簡介,也沒有提到任何關於處決和迫害異議份子的內容。在政府宣稱要與國際人權運動接軌的同時,給國際社會看到的卻是我們選擇性的處理過去歷史、是不願意坦然的面對過去。龍應台避而不答誰應該為此負責,僅以「結構」一詞,推托有關轉型正義中追究個人責任的重要過程。如果只是結構,德國為什麼要追究納粹、要追究希特勒呢?
集體有罪 就是沒有人有罪
德國納粹時期負責策劃與執行猶太人「最終方案」的艾希曼是黨衛軍的高級將領,在戰後被列為一級戰犯,潛逃到阿根廷,最後被以色列的特工逮捕,並接受公開審判。艾希曼面對其犯罪的控訴,皆以「一切都是依命令行事」回答。同年12月艾希曼在耶路撒冷被判處有罪並被求處死刑。德國政治哲學家漢娜鄂蘭,從這個事件發展出「判斷理論」,並由她的學生匯集成《責任與判斷》一書。書中提及,「罪行與法律的責任都是以個人身分承擔的,無法藉由諸如「齒輪」(如扮演體制的功能)、歷史的形勢(如「勢不可為」)與歷史的目標(如為達成偉大的歷史使命)......等集體性的概念,以辯解個人的罪行。」
鄂蘭也駁斥德國戰後瀰漫的「集體罪惡」(collective guilt),她說,「這樣的說法很有效地替所有實際上做過某些事情的人洗刷罪名。因為如果說每個人都有罪,就等於沒有人有罪。」
轉型正義不容便宜行事
龍應台曾在《一個主席的三鞠躬》的文章中,稱「馬英九背起國民黨的十字架,向歷史懺悔,是一個重要的象徵。」但是我們的教科書,以及自李登輝以降的總統,包括李登輝、陳水扁、馬英九都為白色恐怖道歉,但任何一個研讀歷史的人都會有疑問,是誰下的命令?加害者在白色恐怖中消失了。所以,馬英九每年可以堂而皇之的去頭寮謁陵、去流淚。做為一個國家元首,面對這樣嚴肅的課題,卻是以兩邊討好的型式去處理,這個社會不會分裂嗎?這樣的轉型正義不是太廉價了嗎?
在轉型正義中,藉由司法審判推動轉型正義的目的,就是能夠對於過去的不義進行審視,判斷出正義與不義的法律觀點,才能達到「轉型」。因此,1990年李登輝特赦美麗島事件的九名政治犯,藉由撤銷褫奪公權、免除其罪,並視同未犯罪的法律程序,區別出過去的不義以彰顯正義的回復,台灣政治逐漸從威權轉型至民主,美麗島事件的平反也成為了台灣人民的共同記憶。但當我質詢龍應台是否認同李登輝作為?龍應台再次拒絕回答。
之後三次委員會的質詢,龍應台仍舊不回答有關加害者的責任。她說,不應把個人價值放進國家人權博物館。
一個政務官與事務官不同之處,在於政務官要執行所屬政黨或作為政務官他所相信的價值及理想。從景美人權文化園區、綠島人權文化園區,到現在即將要成立的國家人權博物館,都是代表著台灣所堅持自由、民主、人權的價值。馬英九政府任命龍應台作為文化部長,不就是相信她過去一直以來的價值嗎?難道這樣的價值,作為應該彰顯價值的國家人權博物館、文化部的首長,現在都不敢堅持?反觀前財政部長劉憶如,正是為了政府執行的政策與她相信的理念是衝突的,而選擇下台以示負責,這就是政務官應有的態度。
轉型正義 台灣還缺了什麼?
台大政治系教授、現任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曾發表「台灣的轉型正義及其省思」一文,提到國際轉型正義中心就過去協助處理各國實踐轉型正義的經驗,舉出幾項工作內容,按時間順序是:1.真相調查2.起訴加害者3.賠償受害者4.追思與紀念 5.和解措施6.制度改革7.人事清查。在德國處理轉型正義的經驗中,他們成立了一個機構去處理東德祕密檔案,裡面有1600名員工,600萬名東德人民的資料,至今為止,已有280萬人次去調閱過資料。但台灣的祕密檔案,不論是檔案的蒐集,包括還有許多未解密的檔案存放在各政府單位或在當時執政黨國民黨的中央黨部,或是檔案的近用權,包括對於個人、研究學者、媒體等的開放,都缺乏完整的規範。在轉型正義其他方面,如起訴加害者、人事清查等都尚未在台灣落實,所以我們的轉型正義沒有加害者、所以美麗島大審的軍事檢察官,現在是司法官訓練所的所長,那時起訴、那時在製造冤、錯、假案的人,現在在訓練我們的法官,這些都是因為政府迴避的態度。
國家人權博物館的設立,理應承擔起台灣在轉型正義中重要的面貌,但在龍應台同時主管「國家人權博物館」及「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下,呈現的卻是一個加害者缺席的博物館、呈現的是上萬名的白色恐怖受難者中,沒有個人責任的轉型正義;在台北市中心佔地25頃的中正紀念堂豎立著巨大的加害者銅像,持續推出像是公仔等的文化創意產品。而那位加害者的銅像被集中在「兩蔣文化園區」,馬英九每年仍率領黨政要員前往謁陵。
殘殘老矣的白色恐怖受難者,在這個島嶼繼續以不同型式被凌遲。
鄂蘭一書上說,「拒絕判斷以及無能力判斷,都將引惡入室。」因此,拒絕判斷,都將成為惡之一部分,尤其是擁有權力的人。
誠如黃文雄在「變遷中的正義」一書的導讀所言,「我國的轉型正義,不論是在經濟自由化及政治民主化...,都是由執政黨所主導,充滿了為了政權生命延續的計算所驅使的迫於形勢和適可而止的工具性格...。有人說,寧靜革命就是分期付款的革命。因此,分期付款的特徵就是我們必須付出額外沈重的利息。」